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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4期
来源: 时间:2025-07-13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2025年第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经营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武陟县多胖多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小磨香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酸价(KOH)

2、生产日期/批号

2024-12-01,2025-01-0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情况

不予立案

3、未立案处罚原因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

4、作出决定的单位

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环节产生。

2、企业整改情况

(1)严格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生产批次的检验报告和原材料检验报告;(2)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把好进货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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