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5期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生产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孟州市牛王山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总酸(以乙酸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4-05-0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情况 孟市监处罚〔2025〕271 号 3、处罚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之规定。 4、作出决定的单位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1)陈醋总酸不合格是产品包装塑料膜气密性不好导致醋酸挥发,造成产品不合格。(2)产品在运输或客户仓库储存条件不到位而造成产品不合格,对产品造成了影响。 2、企业整改情况 (1)公司同供应商沟通,采用复合塑料膜,减少气密性,在质量上少加水,使酸度提高。(2)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储存环境检查,对生产车间卫生全面清理,对运输司机及客户讲解产品运输、仓库储存注意事项,避免再次出现相同问题。(3)我公司在今后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把控生产工艺,更要和客户沟通产品储存的条件,做到生产和销售两方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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