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第202511期)
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注销以下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企业负责人
许可证号
注销原因
1
焦作市鑫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焦作市山阳区和平中街商业局医院门诊西侧
毕远
豫DA3910124
企业申请
特此公告。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