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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4期
来源: 时间:2025-10-14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24期

在2025年四川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查配套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告如下:

1、 孟州市口珍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合调味料(草菇老抽)”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2.生产日期/批号

2025-05-29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孟市监处罚【2025】309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20元;3、罚款50000元。

4.作出决定的单位

孟州市市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称量器具不准确,操作人员没有及时学习食品添加剂新规定。

2.企业整改情况

(1)及时对称量器具进行检查检验;(2)在生产后对原料容器及时清洗;(3)认真学习国家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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