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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2期
来源: 时间:2025-10-13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2025年第12

国家总局抽检监测(中央转移)2025年总局抽检计划中,涉及我辖区经营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沁阳市名植尚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红参亚麻籽酮酮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2、生产日期/批号

2025-04-25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情况

焦市监不罚〔2025〕87

3、处罚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免予处罚。

4、作出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输及储存。

2、企业整改情况

(1)组织负责人和员工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管理;(2)确保红参亚麻籽酮酮粉生产企业整改合格后再次合作;(3)严格把好进货质量关,要求生产厂家增加出厂检验频次,并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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