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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6期
来源: 时间:2025-12-19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36期

2025年河南省食品添加剂滥用专项抽检任务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告如下:

1、 焦作市山阳区果之源经营部经营的1批次“龙眼”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

2.生产日期/批号

2025-09-0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规定。

2.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4.作出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市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农残超标,应为生产源头种植户使用农药不当造成,已将不合格线索通报供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该经营者当场提供了进货查验手续,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2.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从业人员培训;(2)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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