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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21期 在抽检监测(食品抽检司专项) 2025年生鲜电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专项(下半年)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县杨萌种植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铁棍山药”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2、生产日期/批号 2025-08-2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2、行政处罚情况 温市监处罚〔2025〕84号 3、处罚原因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小作坊和小经营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二)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作出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源于供应商保鲜剂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未对每批次山药的农残指标进行第三方检测,仅依赖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属于质量管控责任缺失。 2、企业整改情况 (1)供应链管控升级:立即终止与涉事供应商的合作,重新筛选 3 家及以上具备完整资质的种植基地,签订新采购协议,明确要求供应商每批次提供农残检测报告;同时,我单位建立“双重检测”机制,所有采购山药到货后,先由内部质检人员初检,再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2)内部制度完善:制定《京东平台销售产品质量管控细则》,明确采购、检测、仓储、发货各环节责任人及考核标准;每周组织一次质量安全培训,重点讲解农残标准、检测流程及食品安全法规,确保所有员工知晓并落实质量管控要求。(3) 消费者沟通与承诺:在京东店铺首页显著位置发布《质量问题致歉与整改声明》,公开整改措施及进度;设立 24 小时客服专线,主动接受消费者咨询与监督,承诺未来若再出现类似质量问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倍赔偿消费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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