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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6期
来源: 时间:2026-01-12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

2026年第6

抽检监测(中央转移) 2025年总局专项计划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佳祥生活超市经营的“尖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噻虫胺

2、生产日期/批号

2025-09-1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情况

焦市监不罚〔2025〕99号

3、处罚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不合格原因为上游供货商造成。

2、企业整改情况

(1)清退违规供应商,严控准入门槛:已终止与供应商合作;对现有供应商重新审核资质,要求其提交近1个月农残检测报告,未通过的限期整改。(2)强化进货"三查"机制:查资质:逐批核查供应商营业执照,农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查报告:重点查验每批次农残检测报告。查台账:详细记录每批货的进货时间,数量,供应商,检测报告。(3)门店每日快检"透明化"购置"农残酶抑制率快速检测仪"(可检测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常见农药),于10月20日投入使用;每日上午生鲜区员工对当日到货的蔬菜随机抽取3-5个样品,10分钟内完成检测并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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