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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市场监管普法之窗】 民法典与市场监管相伴 法治护航你我消费生活
来源: 时间:2026-05-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与每个人、每一户经营主体紧密相连的“生活法律宝典”。从清晨菜市场的斤两交易,到线上直播间的好物选购;从街边小店的日常经营,到企业间的合同履约,民法典的身影无处不在,为消费生活筑牢法治根基。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醒:学好民法典,消费者维权有底气,经营者经营守规矩,唯有法治同行,才能让消费更安心、经营更有序。

一、民法典与市场监管:双向发力,共护市场生态

民法典为市场交易划定行为边界,市场监管为法律落地保驾护航,二者相辅相成、同向发力,共同守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 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守护消费公平安全,让每一笔消费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 保障经营主体权益,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既保护诚信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也对失信行为坚决说“不”;

• 化解消费矛盾纠纷,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为消费者与经营者搭建公平公正的纠纷解决桥梁;

• 让诚信经营有路可走,让依法维权有门可进,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

二、消费维权,民法典为你撑腰到底

日常消费中,难免遇到各类糟心事,不必慌、不用愁,民法典就是你最坚实的后盾,结合最新司法案例与监管要求,这些维权知识点请牢记:

1. 买到过期、劣质、假冒商品怎么办?

民法典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到不符合安全标准、假冒伪劣或过期变质的商品,有权依法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主张相应赔偿,切实维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尤其在直播带货等新兴消费场景中,若商家承诺“假一赔十”等高于法定标准的赔偿,需依约履行,不得反悔。遇到此类问题,可随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为你挽回损失。

2. 遇到“霸王条款”该找谁?

商家单方面设置的“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均违反民法典及《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无效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商品才可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家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依法严查,消费者可大胆拒绝,无需妥协。

3. 消费被虚假宣传误导了?

商家通过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误导性表述哄骗消费者,违背了民法典的诚信原则,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直播中虚假宣称商品材质,还是促销活动中故意误导消费者错过优惠,消费者都可依法维权,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坚决查处此类虚假宣传行为,净化消费环境。

三、经营商户,这些法律底线绝不能碰

守法经营是立身之本,诚信经营是长久之道。广大经营商户需牢记,民法典与市场监管相关规定明确了以下法律底线,触碰即需承担法律责任:

• 必须持证经营、依法登记,杜绝无照经营,不得虚构主体资格或盗用他人名义经营;

• 坚持明码标价、诚信定价,严禁价格欺诈、哄抬物价,不得在促销活动中故意误导消费者;

• 保证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履行商品和服务瑕疵担保义务;

• 规范合同签订,不设置霸王条款,主动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格式条款,可参照市场监管部门推广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拒绝不正当竞争、侵权假冒行为,恪守诚信底线,不从事虚假宣传、恶意串通等违法经营活动,靠合规经营赢得客源。

四、法治小倡议:学法守法用法,共筑消费安全线

学法于心,筑牢法治信仰;守法于行,坚守行为底线;用法于效,维护合法权益。

• 作为消费者,多学民法典及消费维权相关知识,理性消费、审慎选择,遇到权益受损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冲动维权、不放弃权利;

• 作为经营者,恪守民法典规定,坚守诚信底线,合规经营、公平竞争,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以诚信赢得市场、以合规实现长远发展;

• 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坚守法治职责,以民法典为根本遵循,结合《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强化监管执法、畅通维权渠道,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全力守护安全、放心、公平的市场环境,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处消费场景,护航你我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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