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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9期 在抽检监测(食品抽检司专项) 2025年食品安全风险“蓝军”抽检监测专项(网红食品)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爱县吃千家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哈基米南北绿豆(植物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经抽样检验,胭脂红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生产日期/批号 2025-11-18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不予立案。 4、作出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原因导致产品不合格。 2、企业整改情况 (1)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在采购环节中加强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把进货检验关。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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