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30 12:33:02 星期三
首页 >> 新闻 >> 工作动态 >> 详细内容
新闻
工作动态
媒体聚焦
新闻热点
市市场监管局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来源: 时间:2019-07-16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分析暨集体约谈会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加压推进会召开后,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行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传导压力,结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承担的任务,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7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形势分析暨集体约谈会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加压推进会精神,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认清形势,提升认识,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协作,抓好各项攻坚任务的落实。

        为加大对散煤经营的管控力度,市散烧办立即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散烧办充分认清当前散煤管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坚决摒弃侥幸和被动心理,全面梳理辖区内的违法违规销售点,建立问题清单或台账,责任到人,形成散烧办主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的工作机制。

        工作中要突出重点。一方面,对已经取缔的散煤销售点再次开展清查,确保做到“两断三清”,严防利用原场地存煤进行偷生产,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另一方面,加大对隐蔽售煤、流动售煤行为的管控力度。各县(市)区散烧办要充分发挥牵头职能,协调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动员一切力量,形成监管合力,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严格的日常巡查机制。市散烧办将对日常巡查工作实行周调度,对各县(市)区日常巡查工作进行督导,对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将直接通报至各县(市)区政府进行严肃处理。

        7月份以来,市散烧办对各县(市)区进行燃煤散烧治理攻坚工作督导检查,累计出动执法力量186余人次,车辆52余台次,检查散煤市场主体189户次,取缔销售点2个,取缔存储点3个。

        在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方面,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持续加压推进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系统持续加压推进流通领域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管工作。上周全市共抽检加油站9站次,油品19批次。今年6月以来,全市共抽检加油站56站次,抽检油品93批次,初检结果不合格1批次。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成品油质量监管工作。加强行政指导,采取行政约谈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的相关法规政策,督促经营主体严把油品进货关,增强其自觉守法经营责任意识;强化质量监测,加大抽检经费投入,增加检测频率,年度内确保对民营站点油品抽检全覆盖;突出执法重点,严格执法,重点查处销售不合格成品油、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成品油、非车用乙醇汽油、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四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进行处罚。

        为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7月9日起,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带队,先后对马村区、武陟县、沁阳市、博爱县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暗访督导,突出暗访为主、明察为辅,旨在引起重视、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暗访督导组先后到马村区新中海加油站,武陟县小徐岗加油站、老程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博爱县柏山镇金宝洁净型煤厂,沁阳市沁龙加油站、宾鹏加油站、山王庄镇红火型煤厂,了解洁净型煤抽检情况和成品油、车用尿素质量监管情况,并检查了县(市)区散煤管控日常巡查记录和车用乙醇汽油检验报告,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就暗访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县(市)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就洁净型煤、成品油不合格情况主要原因来自于上游进货渠道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中,要更加重视源头监管,规范原煤和成品油的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对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经营不合格成品油的企业(商户),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监督整改,杜绝问题反弹。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2020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焦作市丰收路169号 电话:0391-3587618
豫ICP备17020193号 豫公网安备41080202000088号 网站标识码:4108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