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我市对建成区及城乡接合部的废品收购站(点)开展环境治理。 此次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开展市区包括城乡接合部废品收购站(点)环境治理,5月底前做到布局合理,证照齐全,物品废料分类存放整齐,环境整洁,消防设施完善,厕所建设管理达标,病媒生物防治、污水及噪声防治达标,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废品收购站(点)环境治理成果。重点治理任务包括开展废品收购站(点)布局治理,解决面积不达标、距离主次干道位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开展废品收购站(点)登记备案治理,解决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等问题;开展废品收购站(点)环境卫生治理,解决场地未硬化、物料废品乱堆乱放、厕所不达标、病媒生物防治等问题;开展废品收购站(点)仓储治理,解决未实行入棚或入室仓储、未分类存放、占道和场外堆放等问题。 其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废品收购站(点)环境治理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评比考核等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