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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场监管局获首批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称号
来源: 时间:2020-06-01

 5月21日,经择优推荐、专家评审、第三方评估等严格的评审程序,市市场监管局被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首批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市市场监管局是2019年由工商、质监、食药监、价监、知识产权5家单位合并组建的新部门。该局成立以来,以建立服务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为目标,按照“组织到位、主动作为、强化指导、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工作思路,把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贯穿监管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把“服务”二字植根每项业务活动,通过“四个到位”,强化组织保障;主动作为,寓服务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高效便民,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勇于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把依法行政体现在每项工作行为之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文明单位”“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河南省‘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单位”等。

       面对机构改革后带来的职能、人员、机构等诸多变化,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突出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法治培训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四个到位”,强化组织保障。深刻认识到推进依法行政是执法机关不变的核心工作,针对机构改革过渡期的特点,该局专门成立了法规工作组,组织协调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整合机构改革前各单位好的经验和作法,发挥“1+1>2”的良好效应,在继承和发扬已有荣誉和经验的基础上,把创建服务型执法标兵单位作为追求目标,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保持了传统不丢、力度不减、质量不降、服务不停,涌现出了5名全国执法办案能手、全国棉花检验专家组成员等一批先进典型。同时,该局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先后制作《我与宪法》《宪法的力量》《源于坚持 所以深刻》等法治宣传微视频,《宪法的力量》被国家司法部评为三等奖,《我与宪法》被省司法厅评为三等奖。

      工作中,该局主动作为,事前介入、防控风险,事中指导、柔性执法,事后服务、监管维权,寓服务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其中,在事中指导、柔性执法工作方面,该局在日常监管检查中,积极运用规劝、培训、提示、约谈等行政指导手段纠正轻微违法行为。制定了《约谈管理办法(试行)》,通过通报约谈事由、听取解释陈述、指出问题危害、开展政策教育、分析查摆原因、提出改进建议等方式,警示或提醒被约谈单位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防患于未然。2018年以来,该局分别组织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大众媒体以及大中型超市负责人开展集中约谈25次,约谈企业200余家。采取规劝的方式对7家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进行行政指导,有效预防、纠正了违法行为。

       为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注重权责明晰、减证便民、提升效能。其中,在提升效能方面,该局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确认了40类“一次办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现依申请事项100%“一次办妥”。同时,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我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较国家规定的8.5个工作日压缩了一半左右,并在全省率先将职工参保登记办理工作纳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事项。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勇于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工作中,该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执法”新模式,选择试点推行行政执法现场指挥记录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按照“执法指挥中心+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个人终端”模式,实现执法现场指挥、业务查询、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功能,并在价格监管执法中探索“三个三”工作机制,筹建“互联网+监管协调指挥中心”,整合监管信息资源,构筑市场监管业务数据库,实现部门联动互补、企业证照到期提醒、企业数据查询统计、监管执法协调指挥等作用,不断提升便民有效性和监管执法的针对性。

      “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打造‘精致城市、品质焦作’,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出重彩、更精彩作出新的贡献!”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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