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加强药品零售环节质量监管,11月4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董红军出席会议。 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药品零售环节监管,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对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以下简称“四类”药品)药品销售实行实名登记。焦作蓝十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作为市级“四类”药品零售定点监测“哨点”企业,每日报送“四类”药品销售统计情况,包括品名、规格、销售数量等。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药品零售定点监测,充分利用监管资源和信息化手段,做到信息收集及时、真实、准确。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责任。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结合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对不按要求实施“四类”药品销售登记或不按要求上报的企业,立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