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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创新监管模式 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来源:焦作市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2-01-05

  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监管机制,大胆创新监管模式,有效地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助推行业健康发展。

  工作中,该局积极探索化妆品监管课题研究创新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化妆品监管工作,按照8月份统一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化妆品监管课题研究创新工作,共11个课题:化妆品经营者具体如何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包括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内容、索证索票具体如何操作、购进验收台账具体内容等);如何从化妆品的外观、包装、标签、标识上来鉴别问题产品;化妆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如何应急处置化妆品突发安全事件;如何有效监管化妆品网络经营者(含电子平台);如何充分调动基层监管所的积极性,主动履行好化妆品日常监管职责;如何有效监管美妆美甲经营者;如何有效监管化妆品批发市场;化妆品经营者示范店标准;如何有效监管美容院中的化妆品;如何有效监管理发店、洗浴场所中的化妆品;如何有效监管儿童化妆品。每个县区局各自分包一个研究课题,要求积极主动开展课题研究、探讨、试点、总结等工作。截至10月底,各单位已全部拿出研究成果。

  围绕化妆品批发环节销售票据规范工作,该局向全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从事化妆品批发的经营者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对从事化妆品批发的经营者进行排查,重点是进货查验记录、销售票据和销售记录台账,并要求对从事化妆品批发的经营者进行集中培训,积极整改落实,切实取得成效。经排查,目前全市从事化妆品批发的经营者共有15家,已统一制定下发了销售记录和销售凭证模板,逐家要求其建立规范的销售记录,开具规范的销售凭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在重点品种——特殊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电子化监管试点工作方面,该局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高风险化妆品经营秩序,选择武陟县和山阳区,开展特殊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电子化监管试点工作。监管所建立辖区内大型商超、化妆品专营店、美容院、母婴用品店等特殊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微信工作群,经营者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填报《特殊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登记表》后,将登记表和产品照片一并发至微信群。监管人员日常可对照国家药监局官网进行监督抽查和国家局通告产品的排查。品种有变动可随时报送。

  围绕探索开展化妆品经营者规范化建设工作,该局在《河南省化妆品经营者“十要十不”行为规范》基础上,制定了《焦作市化妆品经营者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各县(市、区)局按照标准创建一批示范店,通过树立示范、宣传典型,以点带面、以示范促规范,有效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此外,市局和县(市、区)局联合制定了《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化妆品销售制度》《化妆品贮存及运输管理制度》《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协助产品召回管理制度》五项制度,为全面提升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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