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医疗器械零售经营企业督导检查。截至12月30日,已累计出动14552人次,累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6881家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策略,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禁售药、限售药相关政策部署,充分发挥药品“前哨”作用,监管过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三统一”制度,即:统一零售药店签订疫情防控与规范经营承诺书;统一制定使用限售药登记表;统一店内外提示标语、格式与位置等,督促全市零售药店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在督导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类药械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等内容,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市市场监管局督导组将药品禁售药、限售药政策作为督导必查项目,确保各单位从严从紧从细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