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市监办〔2021〕72号 关于印发《2021年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14日 2021年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按照《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焦作市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焦办〔2021〕8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全面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线,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对标国内国际一流水平,优化市场环境,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力争我局牵头负责的营商环境有关指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先进行列。 ——2021年4月,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两项指标提升30%以上。 ——2021年底,我局牵头负责的各项指标在2021年4月基础上再提升20%左右,力争开办企业、市场监管两项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前沿水平。 三、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效能 深入推进我市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持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在推动县(市)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的同时,推动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一表填报、合并申请。企业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申请公章刻制、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企业不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登记注册科牵头,协调市公安局、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做好我市企业开办指标高标准提升有关工作,市局相关科室配合) 1.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持续拓展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上服务专区功能,继续推进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各县(市、区)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服务专区办理企业开办。同时,提供“跨省通办”登记注册便利服务。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2.持续推行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持续深化企业开办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推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模式落地见效,全面开展寄递、自助打印等“零跑腿不见面”办理服务。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3.不断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功能。继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企业填报信息更智能更便捷,信息共享更高效更准确。推进“互联网+公章刻制”服务,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与印章备案数据共享联通,用章单位通过“河南印章网”、微信公众号等实现公章刻制全流程办理。企业在设立登记完成后,可随时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办理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服务事项。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4.进一步压缩开办时间。全面落实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制,其中,企业登记3小时、印章刻制2小时、初次申领发票2小时。2021年底前,把企业银行开户纳入“一网通办”。在确保工作质量前提下,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即来即办、即办即结工作制。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5.进一步精简开办环节。全市企业开办压缩为1个环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模式,通过寄递、自助打印等实现“零跑腿、不见面”办理。线上通过“一网通办”网上服务专区,整合设立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具备“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进一步优化服务。推行“企业开办+N项服务”,继续落实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通过“一网通办”服务平台,一表填报、合并申请,填报信息实时共享。积极推动银行开户等更多涉企服务事项纳入“N项服务”清单,优化升级企业开办服务。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7.印章刻制提速降费。取消公章刻制业审批数量限制,不再设置从事公章刻制业经营单位审批许可数量限制条件,对依法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公章刻制的服务水平,降低公章刻制成本。公安部门协调印章刻制单位及设备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刻制印章。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和营业执照邮寄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完成时限:保持并持续推进 8.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推行“一站式”涉税事项服务,即时办结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事项。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信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全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管理系统,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提高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继续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推动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探索协调推进电子印章应用管理。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全面推进并提升市场监管工作 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进一步成熟,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涉及市场监管的关键指标大幅提升。2021年底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达到91%。对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适用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自做出或改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项外。与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共享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信用监督管理科牵头,协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我市市场监管指标高标准提升有关工作,市局相关科室配合) 12.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 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3.优化信用监管机制 强化信息公示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全方位推进涉企信息公示。按照“统一归集、依法公示、共享共用”的要求,依法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完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实施联合监管和社会共治。继续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重塑信用。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推进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和智慧监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当事人为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确保公示及时率达到100%。对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摘要附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行政处罚信息摘要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确保公示完整率达到100%。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5.推进“互联网+监管” 依托省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打造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数据收集,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各类存量监管数据的录入工作,做好相关监管数据的推送共享工作。针对归集共享监管数据的分析、研判结果,及时掌握市场监管领域的新动向、新特点、新问题,为精准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积极开展和优化知识产权工作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建立“企业为主、市场导向、部门推动、多方参与”的支持发展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加强对主导产业、区域特色和重点项目的培育扶持力度,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2021年,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程度、运用效益、服务水平等主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保持全省先进位次。(知识产权促进科牵头,协调市委宣传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焦作银保监分局、人行焦作市中心支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做好我市知识产权指标高标准提升有关工作,市局相关科室配合) 16.突出知识产权质量导向。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企培育,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7.扎实推进商标战略。以争创驰名商标为重点,持续做优工业商标,培育国际商标,打造农业商标,发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充分发挥商标引领作用,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企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8.提高地理标志使用效能。将地理标志培育作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服务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本地传统特色农产品和历史文化、产品特色、产业规模及发展前景,加强地理标志运用,扩大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数量,着力提升地理标志价值内涵和使用效能,助力乡村振兴。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9.加强服务与监管。指导做好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充分履行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职责,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规范知识产权代理行为,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0.完善保护制度。严格落实河南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健全商业标志权益、商业秘密、著作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地方保护制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1.强化司法保护。探索建立“铁棍山药”等四大怀药等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保护制度。指导企业编制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范本,鼓励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护环境。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立足民法典的实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性司法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力度,提升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案水平,助力我市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健全。加强民事、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严惩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2.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知识产权执法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大幅提升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加大力度惩治侵权行为。加快在商标、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司法保护专项行动。规制商标、著作权恶意侵权、不正当竞争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商务信息等的有效保护。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双打”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及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从严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针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对知名企业和品牌的侵权行为进行专项援助与支持,针对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知识产权维权法律援助。加强执法协作,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知识产权线索通报、案件协办、联合执法、定期会商等制度,发现犯罪线索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集中办理大案要案,形成社会威慑效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3.拓宽非诉调解渠道。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12315投诉热线作用,依托现有消费者权益渠道、知识产权民间团体(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和商标维权工作站,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和中介组织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逐步实现非诉机构全覆盖,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指导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健全知识产权行业调解组织和非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4.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提供快速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加快重点技术领域的维权程序,推广利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高效对接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保护渠道和环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5.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力度。通过举办银企对接会、质押融资政策宣讲会、征集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积极争取上级质押融资奖补资金,助力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享有知识产权的小微及民营企业在智慧金服平台上进行注册,及时发布资金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通过金服平台开展线上业务办理的质效。多部门加强协作,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单列信贷计划、专项考核激励等方式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力争技术合同交易额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户数、年累放贷款金额明显增长。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6.强化专利奖励的示范引领作用。统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开展良好的商业银行,按规定实施财政激励。加大市财政奖补资金扶持力度,推动贴息等各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落地,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落实我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政策,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7.充分发挥专利奖励的示范导向作用。发挥专利奖对提升专利质量、培育高价值专利的引领、导向和示范作用,加大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的奖励支持力度。对通过专利奖获奖项目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引导更多企业创新发展。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8.培育高质量专利项目。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引导高校、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河南省专利奖,力争我市企业专利获奖数量逐步提升。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展示我市获奖专利项目在引领创新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直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营商环境“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总体方案和各专项提升方案明确的既定目标任务,以及市局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各辖区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在全省创特色创品牌。 (二)加强协调联动。综合规划科作为市局营商环境工作牵头科室,要加强整体协调推动,定期梳理掌握进度,及时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优化行动中出现的各类情况和问题。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科等指标牵头科室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指标研究,强化工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局有关科室和单位要依据自身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我市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总体方案和各专项提升方案中需要我局配合的有关工作,不得出现配合不力,影响全市营商环境优化行动顺利开展的情况。 (三)深入走访调研。系统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广泛征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充分了解企业需求,立足职能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优化服务手段,突出服务效能。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勇于创新,敢于突破,要及时总结优化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的做法,不断完善制度,加强机制建设,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专题采访、追踪报道、开辟专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主动听取市场主体、专业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的建议,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营商舆论氛围和系统内部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