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 起草情况说明 一、相关背景 2022年8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22年年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000万户的总体目标,制定了具体措施,成立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8月1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上刘玉江副省长提出“2022年年底全省市场主体规模达到1000万户的预期目标,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工作任务,是硬指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担当尽责,合力攻坚克难,坚决抓好落实。”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部署,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要求,在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立即组织精干力量,结合《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明电〔2022〕13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措施的通知》(焦政办〔2022〕17号),起草了《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文件制定期间,征求了22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10条,采纳9条,未采纳1条,最终形成讨论稿并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措施、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同时附《焦作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在总体目标上,提出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市场主体突破30万户,各县(市、区)较2021年底均增长22%以上。 在具体措施上,从便利市场准入准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加大创业援企支持力度、畅通融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等6个方面共列出25项措施。突出三个特点:一是对国家和省、市稳住经济大盘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相关的内容进行细化、深化;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和省、市政策措施的落实措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三是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在保障措施上,主要明确成立焦作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查督导,狠抓政策直达、精准落地等。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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