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2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经营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县发到家生活超市经营的粗粮锅巴(油炸型膨化食品)、香菇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2-07-01、2021-01-0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免罚决【2023】30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行政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其它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决定给予温县发到家生活超市免于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索证索票管理。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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