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29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沁阳市西万镇易购生活卖场经营的1批次桂花米酿牛乳茶(风味固体饮料)、1批次斑斓生打椰(风味固体饮料)、1批次阿萨姆味布蕾乳茶(风味固体饮料)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21-09-2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上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类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沁市监处罚【2022】079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子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你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8.5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环节的原因 2.企业整改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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