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4 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县好又多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长豆角(豇豆)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灭蝇胺 2.生产日期/批号 2022-03-09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2022】36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鉴于以上依据,当事人依法取得了合法经营资格,销售的产品非自行加工,不存在主观故意,且采购量少,能如实说明购货来源,索要了购进票据,我局决定对温县庆平熟食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75.11 元,罚款1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进货查验不到位。 2.企业整改情况 进货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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