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6 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陟县胖发祥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黑芝麻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2-01-28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无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二三款“经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立案:(三)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销售者履行了本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规定,不予立案。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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