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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8期
来源: 时间:2022-07-21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38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爱县彭麻麻食品店经营的1批次火锅拉面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三氯蔗糖

  2.生产日期/批号

  2022-03-27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市监罚字【2022】6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于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决定没收不合格商品火锅拉面42包。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销售者不知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法确定不合格原因。

  2.企业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2、严格落实店内卫生,全面对店内卫生进行整理打扫,并对所有相关食品进行检查;3、做到不销售超量、超标食品,把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放在第一位,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安全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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