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3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顶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糕、紫薯糕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4-10、2020-03-2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食药罚【2020】56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给予河南顶旺食品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80元;2、处以罚款20000元。罚没款共计2128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疫情期间存放在仓库时间较长的大豆油 2.企业整改情况 1.严格监督原辅料的更新与储存。2.严格规范食品生产过程,避免不合格产品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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