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41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博爱县海婷鱼行经营的1批次清江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恩诺沙星 2.生产日期/批号 2020-04-29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市监罚字【2020】106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罚没共计:10076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该批次清江鱼从郑州购进,咨询过郑州供货商,供货商无法确定超标原因。 2.企业整改情况 加强食品安全学习,提高食品购进、贮存、销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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