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17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山阳区马老三羊大件店经营的1批次汤碗、山阳区老王家豆腐汤店经营的1批次豆腐汤碗、山阳区樊记羊大件店经营的1批次大汤碗餐具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3-02-28 2023-02-28 2023-03-0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山市监新当罚〔2023〕3号4号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至规定,对其警告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消毒后冲洗不彻底或保洁不当;人员手部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2.企业整改情况 强化餐具清洗工作,提高清洗质量,确保餐具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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