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3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1批次牛蛙(活)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呋喃唑酮代谢物 2.生产日期/批号 2023-09-1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城不罚[2023]LT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建议对焦作市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免于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该店在采购该批次牛蛙时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向供货方索取了相关资质和进货票据等证明文件,该店不知道采购的该批次牛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企业整改情况 1、如无特别情况,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牛蛙等高风险食材,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的,必须先查验相关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留存配送单位盖章或签字的购物票据等凭证。2、坚决杜决不合格食品原材料进入我公司进行销售,严把质量关,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查验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