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8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沁阳市金记米皮店经营的1批次筷子餐具产品、沁阳市速味居餐饮店经营的1批次筷子餐具产品、沁阳市朱记炖肉胡辣汤店经营的1批次碗餐具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3-10-3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沁市监当罚[2023]359号、360号、36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餐具清洗不彻底。 2.企业整改情况 更换洗涤剂,并在清洗过程中反复冲洗,进行消毒半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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