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2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瑞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酸辣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23-11-21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沁市监处罚【2024】04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8.1.5:“裁量等级:从轻,违法情形:具有《通则》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裁量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6.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13倍以下罚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90元;2、罚款5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1、车间消杀不彻底2、包材缓冲时间不够。 2.企业整改情况 1、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2、重申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尤其是关键控制环节消毒灭菌制度执行。3、生产设备定人定岗按照消毒液配比,均匀喷洒。车间主任将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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