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3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园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长豆角(豇豆)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噻虫胺 2.生产日期/批号 2023-09-05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山市监处罚〔2023〕69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决定责令河南园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使用违法产品,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免予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不合格项目为食用农产品农残超标,被检单位是餐饮环节,未能查出不合格原因。 2.企业整改情况 1、对以上批次长豆角全部清除,对同批次所有剩余其他品类菜品全部清除。 2、要求供应商每批次莱品都要有果蔬农残检验报告才能入库使用。 3、对于和不合格产品同批次学生餐进行封存化验。 4、严查入库菜品质检报告、现场抽检菜品果蔬农残,避免再次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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