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4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望望食品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天然苏打水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耗氧量(以O₂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23-04-17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修市监处罚〔2024〕26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参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8.1.5:“裁量等级:从轻,违法情形:具有《通则》规定的从轻处罚情形。裁量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6.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13倍以下罚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8元;2.罚款 5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公司灌装管道清洗不彻底 2.企业整改情况 1、认真排查产品生产情况。2、召回该批产品。3、积极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方面查找产品不合格的原因。4、建立整改措施。在严格要求生产条件、生产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生产人员培训,不断增强食品安全质量意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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