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6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恒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羊肉烩面产品、1批次牛肉烩面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23-11-13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博市监罚字【2024】19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结合本案实际,经本局案件审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78元;2、没收不合格批次的“羊肉烩面”7箱、“牛肉烩面”5箱;3、罚款5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博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产品存放环境不当造成。 2.企业整改情况 1、对所有的生产车间及存放环境进行深度清洁及消毒。在深度清洁和消毒后,每天生产结束后对生产车间及存放环境进行持续性紫外线灯照射,确保各个环节不出问题。 2、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系统的食品安全培训。 3、合理规划存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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