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2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喜四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酸汤面叶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23-12-04、2023-12-05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罚【2024】3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现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生产的酸汤面叶(118g/盒、生产日期:2023年12月4日)270盒;酸汤面叶(130g/盒、生产日期:2023年12月5日)324盒。2、没收违法所得74.00元。3、罚款550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由于公司刚刚开始生产对车间工人管理疏忽,部分生产工人在进入车间未进行彻底洗手消毒,并且在生产过程中未戴手套,从而导致了产品不合格的情况。 2.企业整改情况 1、对公司管理人员及生产工人加强人员培训; 2、要求车间人员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彻底洗手消毒; 3、车间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接触产品的人员戴手套; 4、对生产车间环境、工人洗手消毒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5、严格按照生产现场7S生产管理要求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