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6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修武县张超蔬菜行经营的1批次长豆角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克百威 2.生产日期/批号 2023-10-05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修市监处罚【2023】129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小摊点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销售霉变、腐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的;”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5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农产品种植环节原因。 2.企业整改情况 (1)认真排查购进和销售情况。 (2)加强培训学习。 (3)积极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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