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2期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经营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县双恒农产品店经营的山药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2、生产日期/批号 2024-05-14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当罚(2024)308190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对产品进行召回。2.加强质量检和票据管理,每批次产品多做到质检,并做好销售记录。3.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定期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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