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15期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生产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修武县国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根根葱(调味面制品)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霉菌 2、生产日期/批号 2024-03-2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行为。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处罚【2024】70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修武县国洪食品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75元;2.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储存不当导致产品霉菌污染 2、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原辅料管理。2.加强培训,产品应在避光阴凉处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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