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2期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生产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旺泉食品酿造厂生产的红烧酱汁(液态复合调味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1)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2)日落黄;(3)柠檬黄。 2、生产日期/批号 2024-06-0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的规定,构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山市监处罚【2025】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1、罚款13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该公司生产的红烧酱汁(液态复合调味汁)是因搅拌母料时间接性停电导致搅拌母料不均匀,导致加入母料时柠檬黄和日落黄超标。 2、企业整改情况 (1)对员工进行了加强食品添加剂培训。 (2)对搅拌罐进行了优化处理。 (3)对于厂区电路进行了维修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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