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7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喜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湘辣素牛头(调味面制品)产品、1批次炙烤素牛筋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霉菌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2-26、2019-05-2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二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市监食药罚【2020】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9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三批合并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在生产过程中辣椒油制作时油温过高,导致油脂氧化。 2.企业整改情况 将油炸温度从120度降低到8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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