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7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手撕面片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7-2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食案【2019】1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建议对焦作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索证索票工作;对购进的每批次食品严格把关,查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供货清单等,严格工作落实,抽查进货台账检查工作。2.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每个月组织食品销售全体人员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通过考试、现场操作等形式检验学习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