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6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景文德发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火山爆酱蛋糕(菠萝味)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9-24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市监食罚【2019】1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局对焦作市景文德发百货有限公司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企业公司标准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1.制定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验收关。2.进货时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格证明等文件,并索要相关票据,以便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溯源。 3.对食品供货商的相关证照进行重新疏理,不全的或已过期的进行了完善。并做好证照的存档工作。4.加强了员工食品安全意识的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并做好培训学习记录。5.明确了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及其工作职责等,并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