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5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新东超市经营的1批次福多牌香兰味蛋糕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丙二醇 2.生产日期/批号 2018-08-0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山)市监食罚(2019)108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被抽样单位是零售企业,我局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上一级供货方进一步开展核查处置。 2.企业整改情况 1.停止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2.向总公司反馈不合格报告,总公司进行统一召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