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3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沁阳市柏香镇葛村家和超市、沁阳市紫陵天下乐购生活广场经营的2批次韭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腐霉利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11-07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沁市监处字(2020)055号 沁市监免罚字(2020)00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该超市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沁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可能为种植户原因。 2.企业整改情况 进一步做好进货查验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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