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20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解放区建设路御庆府胡辣汤店经营的1批次油馍头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11-1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解)市监食罚〔2019〕JN-24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65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油馍头加工过程中含铝泡打粉使用过量。 2.企业整改情况 更换使用无铝泡打粉,根据说明书严格控制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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