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8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世纪华盛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韭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问题项目 腐霉利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10-27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新)食药监食罚【2020】1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种植过程 2.企业整改情况 1.提高对供货商的供货要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2.严格把好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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