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5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皇曼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合水果燕麦片、黑芝麻核桃黑豆桑葚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霉菌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4-18、2019-07-10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市监食药罚(2020)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食品)》,《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9元; 2、并处罚款50000元;罚没款共计50029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存储过程中水分或温度较高 2.企业整改情况 1.原料库内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2.腐败变质、发霉生虫和无有效票据的食品原料不得检验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原料。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离墙。4.原料库内定时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干燥,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卫生。5.对所有接触产品包装过程的操作人员手部进行严格消毒,未经消毒人员不得从事产品包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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