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5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孟州市早膳好早餐店经营的1批次油条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11-1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违反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孟市监罚字(2020)006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5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不明原因 2.企业整改情况 1.严把进货关。2.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定期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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