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国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3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河南省杂粮先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黑米黑豆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8-26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孟市监罚字【2020】第005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2元; 2、并处罚款50000元;罚没款共计50032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孟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生产酸奶块麦片时乳酸菌残留 2.企业整改情况 1.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2.要求员工进入车间必须彻底洗手消毒,衣帽穿戴整齐,操作过程合规。3.改善生产环境,注重生产酸奶块产品残留把控,并严格把控生产过程。4.改善杀菌措施,增加臭氧灭菌措施,延长杀菌时间,确保杀菌效果。5.把此次质量事件作为食品安全质量典型事件,全公司人员认真深刻反省,举一反三,重视食品安全,生产出消费者满意的安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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