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1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问题食品,现将问题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焦东超市经营的1批次菠菜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毒死蜱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10-28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山)市监食药罚【2019】103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免予行政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山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现场检查中,被抽检单位提供出不合格同批次产品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者身份证复印件、供货商所在市场上市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证明复印件,及同批次产品购销记录,尽到了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我局已将相关调查线索移送至供货商所在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追溯处理。 2.企业整改情况 1.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2.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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