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2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1批次小香芹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毒死蜱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10-02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焦解)食药监食罚(2019)W10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95.2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2.企业整改情况 加强管理,进一步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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