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15期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辖区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焦作市万事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腿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1.不合格项目 菌落总数 2.生产日期/批号 2019-06-15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十三项:“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市监食药罚【2019】39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参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7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 焦作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1.原因排查 1.生产过程中人员、案台消毒不彻底;2.产品包装过程中因人员、器具消毒不彻底造成对产品的二次污染。 2.企业整改情况 1.生产过程中保持环境、设备、操作工具干净卫生,操作台每天清洗干净,操作台上不堆放与产品无关的物品,存放配料的周转箱使用前后保持干净。2.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在车间入口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洗手消毒、是否穿戴整齐、是否戴首饰,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进入生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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